◆继续对高级职称、高龄人员适当倾斜
◆确保春节前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
1月7日下午,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2011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等问题,讨论并原则通过《山东省人民政府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草案)》。
会议指出,在连续六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待遇后,今年再次对2010年12月31日前退休的企业职工大幅度提高养老金,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又一项重大举措。会议强调,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继续实行以往年度采取的“在普遍调整基础上,向部分人员倾斜”的办法,继续对具有高级职称的退休科技人员、高龄人员等群体进行适当倾斜,同时全力抓好落实,确保在今年春节前将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企业退休人员手中,让企业退休人员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根据实际情况,我省此次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标准,将在国家指导意见下,略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会议指出,省政府2011年立法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以及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富民强省为目标,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着力抓好深化改革开放、完善市场监管制度,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生态环境,规范行政行为、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立法项目。年内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和省政府讨论并确保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23件,其中地方性法规9件、省政府规章14件。会议要求,对年内确保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起草部门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进度,落实工作责任,及时完成起草任务。各级要进一步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加强法制机构在政府立法中的主导和协调作用,使政府立法更好地服务于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为保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