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东省政府下发《关于贯彻国发〔2010〕27号文件促进企业兼并重组的意见》,确定以350户省重点工业企业和140个重点产业集群为主,以产业优化升级和企业组织优化整合为重点,大力推进企业兼并重组。
近年来,山东省各行业、各领域企业,尤其是省管企业通过合并和股权、资产收购等多种形式积极进行整合,兼并重组步伐加快,产业组织结构不断优化,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一些行业重复建设严重、产业集中度低、自主创新能力不强、市场竞争力较弱的问题仍很突出。我省提出,通过促进企业兼并重组,加快培育一批适应市场需要、拥有核心技术、重视创新、机制灵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形成一批以大企业为龙头、产业产品为链条、中小企业紧密配套的产业集群。
世界金融危机期间,山东省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工业调整振兴的规划和意见,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的长期健康持续发展。此次,我省确定围绕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及全省10大支柱产业调整振兴规划、40个特色产业调整振兴意见、13个新兴产业发展指导意见,以钢铁、石化、纺织、机械制造、汽车、工程机械、有色金属、煤炭、建材、食品等行业为重点,
推动优势企业实施强强联合、跨地区兼并重组、境外并购和投资合作,提高产业集中度,促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加快发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的骨干企业,培养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
针对全省转方式、调结构的重点任务,我省此次明确提出要搞好能源资源收购和储备,加快商贸流通及物流企业兼并重组。在能源领域,我省鼓励重点资源型企业积极对国内、国外矿产资源进行收购、参股;支持资源型产业由东部向西部实现梯度转移;整合省内矿产资源,加快资源型企业重组步伐,积极组建大型企业集团。在商贸流通及物流领域,我省鼓励商贸流通及物流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联合、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进行资产重组,培育一批服务水平高、国际竞争力强的大型商贸流通及物流企业。
为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我省将加大政策引导和扶持力度。在税收上,我省将对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资产评估增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给予税收优惠。同时,在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资金,通过职工安置补助等方式,支持省属国有企业兼并重组。对省政府确定的重大兼并重组项目,可通过省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注资支持。有条件的市可设立企业兼并重组专项资金,或通过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持本地区企业兼并重组,优先支持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确定的企业兼并重组。在金融领域,我省将积极探索设立专门的并购基金等兼并重组融资新模式,完善股权投资退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参与企业兼并重组。在土地管理政策上,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确定的企业兼并重组项目涉及的原生产经营性划拨土地,经省级以上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可以国家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
为推进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顺利开展,我省确定由省工业调整振兴联席会议负责研究、协调、解决企业兼并重组中的重大问题,省经信委负责对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保证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