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闻网4月6日讯(记者 李虎)今天,济南公安第一次通过微博发布通缉令,利用网络协助警方破案。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夏俊在重庆做案,现已潜逃,济南市市民若发现线索可向济南市公安部门举报。对发现线索的举报人、协助缉捕有功的单位或个人,公安部门将给予人民币10万元奖励。举报电话为:0531-82711110。
被通缉的犯罪嫌疑人叫夏俊,重庆市涪陵区新妙镇德新村人,男,现年27岁。夏俊于1999年10月19日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2003年4月20日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09年11月17日因抢劫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11年4月4日凌晨,在重庆市江北区红十字医院就诊期间脱逃,并于4月4日14时在梁县持刀将一名女性杀害,现已潜逃。
对于此次济南市公安通过微博发布通缉令,众多微博网友都表示了支持。博友任我追vs奥巴驴@新浪微博:必须转,再次显示围脖力量的时候到了。冬去无声@新浪微博:积极提供线索!空谷幽兰258@新浪微博:小个不大,还蛮凶的嘛,让我们都擦亮双眼,抓住这个挨千刀的,早日将他就地正法。
就此次微博发布通缉令,济南市公安局宣传处孙科长表示,通过微博发布通缉令主要是想借助微博的传播,更快地破案。“微博作为新媒体,局领导很重视,将来济南公安微博将实现很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