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山东省轻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现将《山东省轻工业调整振兴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轻工业是涉及衣、食、住、行等多个消费领域的综合产业,在满足内需、稳定出口、扩大就业、服务三农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造成较大影响,使我省轻工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制定实施《规划》,对于贯彻落实国家《轻工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优化我省轻工业结构,促进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各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机遇意识,积极作为,科学务实,切实按照《规划》要求,进一步做好扩大内需、调整结构、推动创新、协调服务等各项工作,确保我省轻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各地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政策措施,抓紧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切实抓好组织实施。省政府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明确的分工和工作要求,尽快制定和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做好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支持。
《规划》还筛选确定了一批配套的在建和拟建重点项目,由省经贸委另行印发,请各地、各部门和有关企业一并抓好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四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