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政府日前制定并公布了《济南市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规定对食品安全大案、要案查处起关键作用的举报,奖励总额最高可达5万元。
依据办法,根据举报违法事实的确凿程度和举报人的配合情况,将举报分为三级,并依据举报等级的高低给予不同的一次性现金奖励,奖励标准为500元至5000元。对食品安全大案、要案查处起关键作用的举报,由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拟定奖励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单个案件奖励总额不超过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