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天从济南市交通运输局客管中心了解到,总额为2246万元的2010年城市客运出租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日前拨付到位,济南市出租汽车管理部门根据资金管理的规定,将于5月6日将补贴款足额发放到出租汽车企业。
据了解,为了减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的影响,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对城市客运出租汽车行业进行专项资金补贴。本次成品油价格补贴对象为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注册营运的出租汽车,城区补贴资金总数为2246万元。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应当在6月30日前将补助资金发放到补助对象。考虑到油价持续上涨给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带来的成本压力,济南市财政局和济南市交通运输局采取有力措施,提前将专项资金拨付到基层交通运输部门。
各出租公司对本公司符合补贴范围的出租车,按要求填写《济南市2010年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发放登记表》。已退出客运市场的和更新后的车辆按当年实际运营日期发放给驾驶员;经客管中心审核无误后,自5月6日起以公司为单位统一领取燃油补贴总额,各公司按发放表逐车发放给符合条件的出租车司机,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发放工作。
据悉,章丘市、平阴县、商河县、济阳县、长清区的客运出租汽车成品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业已拨付至各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