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战略任务和宏伟目标。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全会精神,促进我市文化创意产业跨越式发展,打造“文化青岛”,市政协在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组织了专题调研和学习考察。
委员们认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把发展文化创意产业摆在突出的位置,在经济发展面临诸多挑战的形势下,文化创意产业稳步、健康发展,形成了门类齐全的文化创意产业集群,文化创意产业市场主体不断壮大,产业规模日益扩张,品牌影响力和竞争力持续增强,对全市经济增长贡献加大,成为我市应对国际产业调整的一个新的战略性产业,为“调结构、转方式、促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委员们认为,“十二五”期间,青岛文化创意产业应按照世界眼光,国际标准,发挥本土优势的要求,立足当前,面向未来,在坚持高起点谋划、全方位推进的基础上,重点抓好文化创意、高新技术、市场体制、投融资机制和旅游产业五个方面的深度融合,以国际市场为导向,构建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发展活力显著增强,产业布局科学合理,产业特色更加鲜明的跨越式发展新格局,成为文化青岛建设的重要支撑。为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推进文化创意、高新技术、市场体制、投融资机制和旅游产业的深度融合,促进新观念与新体制、机制的形成,加快文化创意产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
(一)设置独立的文化创意产业职能部门,加大统筹协调权威和力度,促进体制融合。借鉴国内先进地区发展文化创意产业的经验做法,成立正局级的市政府文化产业发展办公室,列为独
立的政府专门工作机构,全面承担和履行我市文化创意产业政策制定、措施完善、综合协调、组织引导,以及资源配置、项目策划、市场推介、扶持资金使用、招商引资等各项工作职能,强化政府的主导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
(二)推进文化创意产业与旅游业的融合。依托城市特色风貌、特色建筑等,发展欧陆风情建筑文化游; 依托海滨旅游资源,发展婚庆文化游;依托太清宫、湛山寺、天主、基督等宗教建筑,开展旅游;依托康有为、老舍等名人故居,发展文化名人寻迹游;依托天柱山魏碑、崂山刻石等,发展书法文化游;依托中共青岛支部旧址、海军博物馆等,发展红色文化游;依托青岛啤酒博物馆、葡萄酒博物馆、青岛啤酒城等,发展酒文化游;依托海底世界、极地海洋世界和对游客开放的海洋院所等,发展海洋文化游;依托汇泉广场、音乐广场、大剧院等设施,发展艺术文化游;开发田横岛、灵山岛等海岛,发展以渔村民俗文化为特色的海岛度假游;整合即墨温泉旅游资源,打造以健身、理疗为主题的温泉养生文化度假游;针对山岳景区,深度保护开发崂山、大泽山等风景区,发展生态观光游;增加海上旅游航线,规划建设国际豪华邮轮码头和一批游艇俱乐部,发展游艇、帆船、游钓等海上游;开展空中看青岛,推进新兴安全的航空旅游;依托海尔、青啤、青岛港等工业企业和现代农业园区,发展工业游和农业生态游。通过融合拉长文化创意产业链条。
(三)搞好文化与工业和科技的融合,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升级转型。实施创意青岛计划,扶持一批工业设计、广告创意、视听设备、音乐器材、工艺品开发等方面的文化企业。积极发展数字、网络等高新技术,培养高端文化业态,加快推进“三网融合”和“三屏融合”。继续实施重大项目带动战略,加快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园等50余项重大项目建设。(四)创新资本运作模式,搭建功能完备的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加速文化与金融的融合。借鉴上海、南京、西安等地的成功经验,组建国有独资青岛文化产业发展集团公司,构建引领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核心主导力量。重点业务:一是发挥文化产业专项资金的引领作用,面向数字娱乐、影视、动漫等新兴文化产业项目,开展股权投资;二是与金融机构加强合作,设立文化企投资业担保中心和文化产业风险投资公司,为全市“专、精、特、新”中小文化企业提供集无形资产保险、无形资产质押贷款、担保贷款、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一揽子融资服务;三是整合青岛市优势文化企业,发行公司股票和企业债券,在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
二、编制出台《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十二五规划纲要》及相关条例。科学合理地规划确立青岛文化创意产业的目标、思路、内容和保障措施,并做好与全市总体规划的衔接,充分发挥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抓紧地方性法规《青岛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的编制颁布,以法规范政府、企业、从业人员、文化经营者的关系,明确我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中创意保护、企业认定、项目扶持、园区建设等方面的程序和标准。设立市民文化消费券,培育和引导市民文化消费意愿,提升市民的文化消费水平,拉动文化产业发展。进一步加大文化执法力度,维护文化创意产业健康持续发展。
三、打造政策服务平台,构建具有青岛地方特色的文化创意产业支撑扶持体系。
(一)推出文化招商组合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文化创意产业扶持力度,构建一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环境平台。用活、用足现有的文化产业专项扶持资金,防止资金“沉睡”,并随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情况逐步递增资金额度。应借鉴西安曲江新区的成功经验,适时推出“文化扶持资金+贷款担保+风险投资+财税补贴+房屋补贴”的扶持政策,大幅度提高文化企业入驻青岛的吸引力,促进区域文化企业的快速聚集和全文化产业链的发展。
(二)凸显城市品牌效应,争创联合国创意城市联盟“音乐之都”,搭建文化产业国际合作平台。“创意城市联盟”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4年设立的对文化创意方面具有国际影响力城市的认证。目前,国外已有德国柏林等20多个城市获此称号;我国上海、深圳获“设计之都”、成都获“美食之都” 认证。青岛应发挥“音乐之岛”城市品牌优势,向联合国申报“音乐之都”称号,加入世界创意城市联盟,拓展与世界知名城市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文化产业在更广范围、更高层面的扩张发展。
(三)推进一批高端影视创意、交易、人才培训项目,搭建影视产业要素汇集平台。借助青岛“影视之城”城市品牌,积极推进凤凰岛影视演艺中心、北京电影学院青岛创意媒体学院、国家广电总局批准建设的青岛(国家)电影交易中心等影视产业项目建设,面向世界搭建中国电影的生产要素市场和展示交易平台,高起点创作生产一批具有国际水准、中国一流、具有青岛元素的影视产品,形成影视人才培训、策划拍摄、产品交易等完整的影视产业链条。
(四)争创国家数字出版基地,打造国内领先的数字出版平台。以海尔集团、海信集团为依托,发挥通信运营商的渠道优势、终端制造企业的技术优势,积极打造数字出版内容、技术、运营一体化的投送平台,吸引全国数字出版资源投送到多媒体电视、平板电视、手机等终端,打造完善的数字出版产业链条。以此为基础,整合海尔、海信、出版集团、报业集团等企业的优质资源,形成我市的数字出版产业发展集群,尽快以市政府名义向新闻出版总署申请创建青岛国家数字出版基地。
(五)申办青岛(国际)海洋文化产业博览会,搭建具有世界影响力的文化产业交流平台。借鉴中国(深圳)文化产业博览会和省文博会的经验,申请由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青岛市政府等部门联合主办中国(青岛)海洋文化产业博览会,将青岛已有的中国海洋节更名为“中国海洋文化节”纳入其中,努力打造国内最大、国际知名的以海洋为主题的文化产业展会,使青岛成为区域文化产业项目合作、产品和服务交易、产业信息交流中心。
(六)建设青岛版权产业促进中心和国际版权交易中心,搭建版权创造、运用和交易平台。借鉴上海、深圳等城市先进经验,争取国家版权局支持,设立青岛国际版权交易中心,面向中国北方地区开展影视剧、动漫、舞台剧衍生产品开发的版权登记、合作、公布、评估和交易,使青岛成为全国北方版权交易中心,以此激发青岛文化创意产业从业人员的创意和创作热情,汇集全国文化创意资源,推动“十二五”期间青岛文化创意产业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