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通讯员 关学军 王大港 记者 王善龙)昨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联合下发《关于贯彻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这也意味着济南版的“限购细则”正式出台。细则就“济十条”发布后,购房者普遍关心的相关问题作出详细规定,标志着济南楼市进入限购时间。同时济南市还公布了有关限购细则的政策咨询电话:济南市城乡建设委66600789、66605612;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82077201。
[关键词] 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
及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限购令细则对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
“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是指拥有历下、市中、槐荫、天桥、历城、长清、济阳、商河、平阴、章丘及济南高新区户籍的居民家庭。“家庭成员”是指居民家庭户口簿上载明的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含部分家庭成员为本市户籍居民的家庭。已婚子女即使户口和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也不算做一个家庭的成员。
购房人为未成年人的,在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时,户主及配偶姓名栏应填其父母信息,未成年子女姓名栏应填其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信息。
此外,细则规定,非同一居民家庭的两人以上共同购房,将按共同购房人分别新购一套商品住房对待,应分别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这就意味着,还没结婚的准夫妻俩共同购买婚房的话,将被按照一人新购一套房来对待。
[关键词] 住房套数
认定住房套数不仅看房产证
由于限购令严格规定,一个家庭有两套房就不能再买房,因此,住房套数认定是限购令执行的关键。拿什么认定住房套数,光看房产证吗?对此,细则也作出明确解答。
家庭拥有住房套数,以新购房时居民家庭在济南市市区已办理网上签约、房屋权属登记、房改购房手续的住房套数为准,其中新建商品房网签情况以市城乡建设委数据为准,其他以市住房保障管理局数据为准。
也就是说,家庭住房套数并不仅指已取得房产证的住房,暂未取得房产证但已办理网签手续或备案手续的住房均包括在内。限购细则还规定,购房申请人在一套住房中仅占部分份额的,按拥有1套住房计算。
针对此前不少购房者关心的公寓是否在限购之列的问题,限购细则也特别指出,规定中提到的“住房”,是指规划用途为住宅、居住公寓的房。
对未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或与购房人串通、提供虚假证明及信息的;未取得《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与购房人签订买卖合同的;逾期不办理网签备案整改或撤销网签手续的;串通采用“阴阳合同”或滞后网签、逾期不办等行为规避限购政策的,一经查实,有关部门将暂停其商品住房预(销)售行为,并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对于网签信息有误或违反限购政策进行网签的,在接到房产登记管理部门《新建商品住房买卖合同不予备案通知书》后,开发企业应在5个工作日内到相关部门办理备案整改或网签撤销手续,逾期不办理的,网签信息将自动失效,并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关键词] 违规卖房处罚
不限购将被暂停售房
记者了解到,从今年1月份济南出台第一版限购令后,限购令细则因种种原因并未随之公布,导致一些突击买房行为。限购细则对限购时限的认定是从什么时间开始,这些突击买房、卖房的交易是否在限购范围内呢?
细则也明确规定,合同网签时间在2011年3月1日13时之前的,不受限购政策限制,该时间以后网签的一律执行限购细则要求办理。
这就意味着,有两套房的家庭,如果在3月1日13时之前完成网签买了第三套房,这套房依然是政策允许的,也可办理房产证。但在这一时间后买了第三套房,即使当时已经网签,将来也无法办理房产证。
济南楼市恢复网签
网签将是唯一签约渠道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 王善龙)经过数天的升级后,昨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发布信息,昨日20时,济南新版房地产信息系统、新建商品住房限购查询系统正式开通。这也标志着济南购房网签正式恢复,而且网签也将成为济南楼市新房交易的唯一签约渠道。
随着新的网签系统的启用,今后省城对购房环节中的网签规定也更严格。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合同网签时,应先添加商品房购房人信息,并录入购房人家庭成员信息和购房家庭住房证明编号,录入内容为空或不准确的,系统将拒绝保存。
济南市城乡建设委表示,网签是买卖双方唯一的签约渠道,网签合同是商品房买卖中的唯一合法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取得《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的购房人,要及时通过房地产信息系统与购房人实时网签。今后,非网签合同将无法办理合同备案、商业贷款与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手续。
今年买房要开住房证明
需要哪些材料?住房证明到哪儿开?共分5步走
限购令下,市民如何买新房?昨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也公布了今年购买商品住房的步骤。据悉,市民今年要买房得先签购房承诺,然后再去开住房证明。市民办理住房证明时,收费标准为100元/件,还可拨打电话82077201进行业务咨询。
记者了解到,今年购买新房要分五步走。
购房人到售楼处向开发企业提供家庭成员居民身份证(或军官证等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居民家庭户口簿、结婚证(或购房人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复印件,如实填写《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从济南住宅与房地产信息网下载或到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销售场所领取),并签署购房承诺。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还需提供自申请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济累计缴纳1年的个税或社保证明原件、复印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对购房人提供的上述材料进行初步核验,将购房家庭信息录入“济南市居民家庭住房查询系统”,联机打印《购房家庭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交购房人,留存购房家庭提交的《购房人及家庭成员情况申报表》及其他材料复印件;
购房人应持《购房家庭住房信息查询申请表》(房地产开发企业登录新建商品住限购查询系统,录入购房人信息后联机打印获得)及身份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向市房屋档案管理部门申请查询家庭已有住房信息。购房人也可出具《购房家庭住房信息查询授权委托书》,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代办查询购房人家庭已有住房信息。
对于符合购房条件的,市房屋档案管理部门将出具《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市房屋档案管理部门不出具《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
取得《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与购房人实施合同网签,并将《购房家庭住房情况证明》编号、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录入济南市房地产信息系统,即时打印网签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