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效应初显
黄三角将获更多政策支持
在全省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现场工作会议上了解到,我省各有关部门在黄三角建设中,积极探索部省合作、 土地管理、 财政金融、 生态补偿、科技人才等领域的优惠扶持政策,支持黄三角地区先行先试,该区域作为我省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的效应初步显现。
进行未利用地开发和政策激励机制试点
省国土部门目前正在加快编制《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未利用地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和《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矿产资源规划》,为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合理利用土地提供依据。今后在年度用地计划上对符合用地条件要求并占用未利用地的建设项目予以支持,确保高效生态经济区基础设施和重大产业项目如期开工建设。推进部省合作,争取在东营和滨州设立未利用地开发利用改革试验区,在坚持生态优先的前提下,支持两市进行未利用地开发和政策激励机制试点。
支持设立“黄河三角洲产业投资基金”
省财政部门将与相关市县政府以及金融资本、产业资本共同注资,支持设立“黄河三角洲产业投资基金”,为重点项目和重点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建立省级产业转移引导奖励机制。对东部市县政府支援黄河三角洲欠发达县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超过一定规模的,省财政给予奖励;对东部企业投资落户区内欠发达县省级开发区的大项目,省财政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在一定时期内对黄河三角洲地区县(市、区)上缴省级的营业税、所得税增幅超过一定比例的部分,省财政将给予返还,用于区内各县建立经济结构调整资金。另外,省财政拟先期对黄河三角洲区域内的禁止或限制开发地区,探索建立生态补偿转移支付制度,支持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
确保信贷增幅高于全省平均2个百分点
省金融部门协调八家银行加大对黄河三角洲地区的信贷投放。提高信贷审批权限,争取信贷规模,确保今年对该区域的信贷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增幅2 个百分点。一季度末,八家银行在黄河三角洲区域贷款余额 2030.4亿元,较年初增加 202.1 亿元,增长11.1% ,是全省贷款平均增幅的 1.8倍。今年重点支持中信银行、华夏银行等在区域内设立分行。支持东营市商业银行增资扩股,积极引入战略投资者。协调有关单位,共同发起设立黄河三角洲开发投资公司。加快在产业基金、私募基金、股权交易、金融租赁、信托投资等方面进行金融创新,打造“黄三角”金融创新试点先行区。
建设两大国家现代农牧业示范区
省农业部门争取在滨州和东营地区建设两大国家现代农牧业示范区;争取在寿光市建立国家级蔬菜种业基地。省海洋渔业部门加快推进东营中心渔港、寿光中心渔港、莱州一级渔港、沾化一级渔港、广利一级渔港建设,争取年内完工投入运营,总投资 2.2 亿元。今年计划在黄河三角洲地区增殖放流鱼、虾、蟹、贝等苗种11 亿单位,建设保护区4000公顷,投放人工鱼礁 4.5 万空方,营造海洋牧场150公顷,总投资1亿多元。山东黄河河务部门尽快完成《黄河河口综合治理规划》成果上报审批。全力推进标准化堤防建设,做好黄河河口治理、开发与保护,保障黄河防洪、防凌安全。
成立黄三角可持续发展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省科技部门加快建设黄河三角洲可持续发展研究院, 2.5 万平方米的一期工程将于年内完成建筑主体。 重点抓攻克一批制约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发展的核心技术,包括高效生态农业、暗管改碱、生态保护、水资源高效利用、造纸行业节能减排、灌区节水改造等技术;成立一个区域互动的黄河三角洲可持续发展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共同推进该区域高效生态经济的发展,加快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申报相关工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黄河三角洲地区引进发展急需人才项目申报工作。对规划区内所有县(市、区)截止2009年底的相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组织实施2010年度黄河三角洲地区引进发展急需人才项目工作。
区域内将实行排污权挂牌交易
省环保部门确定了 COD 、氨氮、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10年下降比例等8项考核指标,以及单位GDP 水耗、单位 GDP 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等17项控制指标。提出在黄河三角洲区域实行排污权挂牌交易的工作思路与方案,为下步起草相应管理办法做准备,推进生态修复,促进环境质量改善。研究提出黄河三角洲发展过程中流域治理、生态补偿等方面的环保政策,同时启动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环境承载力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