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连续放地38 块
总用地面积超250万平方米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 王善龙) 随着济南市本级2011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的确定,省城近日加大土地市场的供应。继本月6日挂牌12块工业和仓储用地之后,昨日正式推出26地块,分别作为住宅和商业金融业用地。
昨日济南市国土资源局公布了今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4号和五号公告,而在此之前,该局还发出了主要针对工业用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3号公告。在不到一周的时间内,连续推出38块国有土地进行招拍挂,这样的力度在省城一级土地市场上是不多见的。
从国土部门的公告中,记者看到38块国有建设用地总用地面积超过254万平方米,约3800亩,其中12块工业及仓储用地的面积超过153万平米,剩下的26个地块则是作为居住和商业、金融业用地。
为了统筹地块开发和周边环境的关系,同时让出让地块开发过程中功能更加齐全,大部分的用于居住或商业的地块在出让之前,都对公建及配套等提出了要求。例如历下区奥体中路东侧的一居住地块在出让时就被要求竞买者须一并实施用地内规划公用道路,配建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其中包括一处用地不少于0.43公顷的12班幼托。
记者了解到,本次连续发出的三份公告,是济南市本级2011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公布之后省城首次大规模土地放量。业内人士分析认为,土地供应的增加将为省城房地产市场刚性需求的释放提供平台,但是如果仍沿用以往价高者得的招拍挂方式,不利于房地产市场的调控。
拍地“附加条件”增多
土地出让考虑更周全
省城近日连续推出38个地块,通过这些地块的出让和开发,不仅将增加更多的高楼大厦,济南市还计划通过这些地块的开发,让一些区域的综合功能得到整体提升。在这次出让的地块中,记者发现一些地块的附加条件明显增多,这也意味着省城在土地出让方面考虑的更加长远和周全。一旦这些附加条件得到落实,新建小区、项目的“遗留问题”将越来越少。
文/记者 王善龙
天桥区
历黄路西侧拟建地下公交停车场
在城市化进程中,由于公交场站的用地得不到保障,导致公交线路不能随着城市规模扩大而同步增长。本次出让的5号地块将就此进行有效尝试。
在天桥区历黄路西侧的商业地块出让公告中,济南市明确表示用地内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4100平方米的地下公交停车区,配套建筑面积不小于2800平方米的地上公交办公及运营设施管理用房。这就意味着,一旦该地块成功出让,这里将建成省城首个地下公交停车场,为今后城市公交的发展提供可借鉴的样本。
历下区
苗家巷北侧地块要兼顾城市特色
如何对明府城古城区进行保护和改造是济南面临的一大难题,随着规划的逐步完成,以及拆迁工作的启动,百花洲周边的起步区中相关地块已经具备开发条件。
通过明湖路南侧苗家巷北侧2011-G013地块的出让,不难看出济南市在古城区改造中的商业尝试。据悉,总面积5013平方米的地块光竞拍保证金就达3000万元。
由于该地块的特殊地理位置,在出让公告中,济南市明确提出该项目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核心保护区内,整治方案应以《明湖路南侧及百花洲周边更新整治设计方案》为设计依据,结合上述规划条件,延续历史文脉,彰显泉、城共生的城市特色。
同时,规划地上建筑后退明湖路道路红线不少于10米,并与大明湖的景观相协调,地下建筑的开挖深度须征求名泉保护部门书面意见后确认,项目内拆迁事宜也要征求文物主管部门意见,涉及古树名木、名泉保护须分别征求园林部门及有关部门意见。
经十路南侧地块换热站共享
城市生活离不开市政等基础配套设施。但是在之前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尤其是商业地块的运作中,开发商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都热衷于在有限的地块内建设更多的商品房,而对和居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市政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则是能省就省。这就造成了省城一些新建小区的居民入住之后遭遇用水、用气、用热种种难题。
针对这种情况,在济南历城区经十东路南侧2011-G027的地块出让公告中,就对换热站等公共服务设施提出明确要求。出让公告中提出:“该组团用地内服务于整个居住小区的健身俱乐部、基层服务点、换热点、开闭所等公共服务设施。”
将来拿到土地使用权的人,必须承诺换热点等公共服务设施对该居住小区统一使用,并与所在地块同时开工建设、同时竣工交付使用。而且承诺内容必须写入土地出让合同。这样一来就能有效地解决小区交付使用后公共设施配套不全的难题。
窑头大沟以北地块
须与客运东站衔接
位于工业南路以南、窑头大沟以北的2011-G028地块是作为商业金融业用地对外招拍挂的,该地块用地面积10447平方米。在出让公告中,该地块被要求每百平方米建筑面积须配建不少于1.0个停车位。规划建筑后退工业南路不小于15米,后退窑头大沟防护绿带不小于5米,地块西侧工业南路与窑头大沟之间须设置用地面积不小于1500平方米的绿地开敞空间并向社会开放使用。
此外,考虑到二环东路沿线的客运东站地块也将整体改造提升,而将来的客运东站和此次出让地块只有一路之隔,为避免将来出现的交通问题,济南市要求该项目在开发之前就要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并做好与客运东站项目的衔接。
同样,在旅游路以南、涵玉翠岭项目以西、小汉峪西山坡以东的地块出让中,济南市要求项目建设实施须满足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和相关规划管理要求,并根据《济南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合理控制地面硬化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