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山东航空公司了解到,该公司自9月5日零时起,调整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标准,800公里以上航线由150元下调为140元,800公里以下(含)仍为80元。
根据调整后的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收取办法,按成人普通票价10%计价的婴儿免收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享受按成人普通票价50%计价优惠待遇的革命伤残军人、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及儿童(含无成人陪伴儿童),国内航线旅客运输燃油附加费实行减半收取,即800公里以上航线每位旅客收取70元,800公里以下(含)航线每位旅客收取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