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月27日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山东省将提高建国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的生活补贴标准,今年增发的生活补贴将于7月1日前发放到位。
据了解,1937年7月6日前参加工作的老工人,生活补贴将由原每人每年增发两个月的基本退休费(基本养老金)(下同),提高到每人每年增发三个月的基本退休费;1937年7月7日至1942年12月31日参加工作的老工人,生活补贴由原每人每年增发一个半月的基本退休费,提高到每人每年增发两个半月的基本退休费;1943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工作的老工人,生活补贴由原每人每年增发一个月的基本退休费,提高到每人每年增发两个月的基本退休费。同时,对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参加工作的老工人,每人每年增发一个月的基本退休费,作为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