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新闻中心 | 活动公告 | 风采展示 | 经信热点 | 经信动态 | 经信数据 | 政策法规 | 投资热土 | 创业信息 | 名企名牌 | 它山之石 | 经营之道 | 财富论坛
您目前的位置:政策法规 >> 5月1日起施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 不得擅自涨价

5月1日起施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 不得擅自涨价

作者: | 来源:山东优秀企业家网 | 发布时间:2011-3-22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2日宣布,发展改革委日前发布《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明文规定从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商品房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对外后,可以自行降价,打折销售,但涨价必须重新申报备案。  

  发展改革委表示,按照《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

  发展改革委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抓好《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的贯彻落实工作,大力加强商品房销售领域的价格行政执法,加强市场检查,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明码标价不规范,或利用标价进行商品房销售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以儆效尤。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司有关负责人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出台上述规定目的是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着力解决当前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全国有3万多人的价格监督检查队伍。今后将组织专项商品房价格检查,确保上述政策的落实。”

责任编辑:山东优秀企业家网
热点排行  
·评选活动通知
·资本新锐曾昭秦:山东天业集团董
·第十八届山东省优秀企业家名单揭
·“建国六十周年最具影响力的山东
·魏嘉:山东建功立业领军人物系列
·新世纪十年山东建功立业·富民强
·关于隆重推介“新世纪十年
·新农村建设的领跑者
·刘云峰:山东建功立业领军人物系
·刘佃君:山东建功立业领军人物系
·“扭亏大王”:平凡与非凡之间
·幽谷兰馨王者气
·姜文祥:力促正和集团“三级跳”
·把美丽洒向人间
最新更新  
·山东体考首次启用指纹检测 让作
·5月1日起施行商品房销售明码标
·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附近海水辐射
·CEO近期语录
·方正集团魏新:企业家必须具备冒
·利比亚首都再遭西方国家战机袭击
·35名学子进“银座旅游店长班”
·限购令满月效果显现 济青楼市成
·山东百名大学生赴新疆喀什支教
·山东本周以多云天气为主 全省气
·记者实拍空袭后的利比亚(组图)
·目前日本核电站事故不会影响我国
·食盐供需一周内恢复正常
·这样买,有必要吗?
Copyright 2010-2020 SDyxbos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山东优秀企业家编辑部 技术支持:中国环保联盟
山东优秀企业家网 版权所有 鲁ICP备08018123号
Email:sdgrbczh@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