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隆重推介
“辉煌十一五 • 临沂市十大优秀企业家”的函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我省乃至全国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全市上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一系列决策部署,以建设“大临沂、新临沂”为总任务,以实现“三个率先发展”为工作要求,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市综合经济实力大幅提升,城乡面貌发生巨大变化,人民生活显著改善,主要经济指标增幅位居全省前列。
企业家、创业者,这个特殊的群体,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先锋模范,以诚实守信的经营理念及实际行动展现了新时期沂蒙人民的可贵品质,是沂蒙精神的积极实践者,是全社会学习的榜样。
为弘扬沂蒙精神,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努力推动我市在“十二五“这个新的起点上实现新的发展,激励奋发有为的实业家为建设“大美临沂”做出更大贡献。由山东省企业家协会、大众日报社、联合日报社、山东工人报社、临沂市国资委、临沂市工商业联合会、临沂市安监局、临沂日报、沂蒙晚报社、鲁南商报社等有关单位及部门领导、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联合山东优秀企业家网、山东英模网、中国名网站隆重推介产生五年一届的“临沂市十大优秀企业家”、“临沂市十大诚信企业家”、“临沂市十大优秀创业者”各十名。 具体事项如下:
一、推介评选对象
全市范围内国有、民营工商企业及上市公司、医疗及教育机构(董事长、总经理、负责人)、农业战线上成绩卓著者均可参评。
二、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2、获得过县级以上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优秀企业家、新闻人物、先模人物、新农村建设带头人等荣誉称号,或担任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全市或同行业中有较大影响、业绩突出,效益显著,有较大社会贡献。
三、参评办法
单位自荐或有关部门推荐,由评选秘书组对参评资格审查登记。
四、表彰及宣传
1、凡获选者,将统一颁发精美绶带、奖牌及证书。
2、评选结果、个人事迹材料将在《大众日报》、《联合日报》、《山东工人报》、《临沂日报》、《沂蒙晚报》、《鲁南商报》、山东英模网、山东优秀家企业网公布刊登。
评委会秘书组办公室设在山东优秀企业家网临沂站。
电话:0539----8160011 15963111136
临沂市十大优秀企业家评选委员会
临沂市十大诚信企业家评选委员会
临沂市十大优秀创业者评选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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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