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委组织部、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出通知,决定2011年继续开展公开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工作,面向全国选拔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各180名。
根据通知,本次公开选拔报名时间为9月26日到9月28日;任职人选录用后全部分配到基层人民法院、检察院;录用人员在基层法院、检察院最低服务期为7年。公开选拔的初任法官、检察官任职人选,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23周岁至40周岁之间,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从事法律工作应当满二年。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从事法律工作应当满一年。
报考人员可登录山东选调生网(www.sdxd.gov.cn)填写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同时可以登录山东选调生网、山东法院网(http://sdfy.chinacourt.org)、山东省人民检察院网站(www.sdjcy.gov.cn)查看有关考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