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在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省政府报告了2009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告显示,社保基金、保障性住房资金等“民生资金”使用中被审计查出的问题均已在整改,确保了“民生资金”的用途。
省政府针对审计报告中发现的问题,专门下发通知要求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整改。截至2010年底,19个部门单位已上缴财政6.63亿元,已归还原资金渠道4343.86万元,已调整账务处理金额2.43亿元;相关部门单位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44条,制定完善管理办法和内部控制制度31项。
企业社会保险费
清欠18.27亿
对于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的问题,截至2010年10月底,枣庄、德州、威海、东营、滨州、莱芜6市已全部清缴,济南、烟台等10市还有7.07亿元正在继续清理。全省(不含青岛)共已清欠18.27亿元,整改率为72.1%。
拨付3233万
关于财政部门欠拨财政供养人员保险费6757.31万元的问题,东营市和阳信县欠拨的3233.06万元已全部拨付;淄博市周村区、博山区以及惠民县尚余3524.25万元正在继续整改。济宁市所属的邹城市、任城区、市中区擅自调低缴费比例、减少基金收入的问题,也已整改。
收回3804万
在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发现的问题中,枣庄市有关部门已将借出的3804万元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收回;东营、潍坊、济宁、淄博、枣庄等地少计提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问题也已整改纠正;聊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滞留的2105万元已全部上缴;安丘市滞留的47万元和济宁市古槐房管所隐瞒的廉租住房及直管公房租金11万元也已全部上缴。
纠正18.64亿
税收征管审计查出问题金额18.7亿元,已落实纠正18.64亿元,整改率为99.67%。其中,枣庄市地税局山亭分局已将违规退税596.62万元重新征收入库;淄博市沂源县地税局已将少退企业所得税758.12万元抵缴完毕,有关责任人及征收单位负责人被通报批评;山东工程机械集团等10户企业漏缴税款7.29亿元的问题,除因个别企业破产外,其他企业已补缴税款7.23亿元。
另外,其他一些违反财经法规和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也已得到纠正。其中,省林业局已将日常经费挤占的310.95万元专项资金归还原资金渠道;省环保厅已按规定将挂往来账的专项资金结余1682.73万元作调账处理,其所属省环科院对2009年决算报表少报的结余资金,已在编报的2010年部门决算中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