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日前从济宁市科技创新与奖励大会上获悉,为进一步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优化企业创新环境,鼓励高校师生、科技人员、海外留学人员等携带科技成果或专利创办企业,济宁市对创新型企业实行注册资本“零首付”政策。
据悉,注册资本“零首付”,是指申请设立企业注册资本在10万元以下的(1人有限公司除外),可以申请免缴首期注册资本,股东在公司成立之日起3个月内缴付不低于3万元的注册资本金,其余出资2年内缴足。此外,对入驻济宁从事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的科技人才实行“非禁即入”,放宽名称核准条件,鼓励以知识产权等智力成果出资,放宽企业住所限制,吸引初创期企业落户。
科技领军型人才创办企业,其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可按最低50%、最高70%的比例折算为技术股份。允许和鼓励驻济高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职务发明成果的所得收益,按最低70%、最高95%的比例划归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及其团队所有。此外,为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在财政、税收以及用地等方面均有大力度的扶持措施。(转载于大众日报2013-6-13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