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百万网友参与网络调查 多数认为起征点过低
近八成网友建议起征点调为5000元
截至5月31日,个税修正案收到的网上意见已超23万条 新华社发
山东新闻网5月31日讯(记者 崔云飞)为期一个多月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征集意见于昨日结束。记者发现,在多个网站进行的网络调查中,近八成的网友认为个税起征点应至少定为5000元。
八成网友希望起征点提高
在腾讯发起的个税网络调查中,截至昨日20时,有445896名网友参加投票,其中77.94%(347543人)的网友希望个税起征点在五千元及以上。该调查结果还显示,82.06%(328901人)的网友认为我国个税税率过高,55.94%(224190人 )的网友认为个税应按家庭征收,79.01% (316671)的网友认为个税不能缩小贫富差距。
在凤凰网做的类似调查中,填答问卷的512450名网友中支持个税起征点上调的达497616人,占参加调查人数的97.8%,认为我国个税起征点应在5000以上的网友达47万,占参加调查人数的93%。
专家与网友分歧严重
此前有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3000元起征点较为适宜,这样88%工薪阶层或将无须再缴纳个税。”
此观点一出立即招来了网友的质疑,网友“宝墨人”说:“个税调整征求意见今日结束,据说88%工薪阶层或无须缴个税,起征点还是3000,我怎么就成了那12%的富有人群了呢?”也有网友问道:“个税起征点一直在3000元上有争议。一边是专家,一边是民意。那么谁会成为社会的主流声音呢?”
对此有专家解释说:“调整后,工薪所得纳税人的比重从现在的28%降到了12%,88%的工薪阶层都无须再为工薪缴个税。而且,月薪在3896元以下的人不用再缴纳个税,月薪5000元的人每月纳税不到50元,月薪1万元的人税负也减少了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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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征求意见结束 23万余建议创纪录
个税新方案最快下半年实施
为期一个多月的个税修正案征集意见5月31日结束。根据中国人大网公布的数据,截至目前已收到23万条意见,创单项立法征求意见数之最。在这23万条意见中,要求提高个税免征额的呼声尤为强烈。
创单项立法征求意见数之最
据中国人大网公布的声明显示,为期一个多月的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征集意见将在5月31日结束。截至5月31日,征求意见数已超23万条,创人大单项立法征求意见数之最。
今年4月22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一审未能通过。4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网上公布草案,向社会征集意见。草案计划将工资薪金减除费用标准,也就是个人所得税免征额,由目前每月2000元提高到每月3000元;同时,工薪所得9级超额累进税率也计划修改为7级。
再次审议将参考网上意见
此次意见征集中,个税免征额能否提到更高水平,能否定得更合理成为网民关注的最大焦点。甚至有网友认为当前通胀压力加大,生活成本上升较快,建议将起征点调至4000元或者5000元。
此外,建议个税调整体现地域、家庭差异化也成为关注焦点。很多网友建议表示,各个地区的人均收入水平、人均消费支出水平、房价等都存在较大差异,应当在征收个税时得以体现,差别对待。
专家指出,网民对个税的高度关注和要求提高起征点的呼声强烈体现越来越多的人对收入分配的现状不满,期望通过个税改革调整收入分配。
据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将对网上意见和通过其他方式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的梳理和分析,供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审议时参考。
将于6月中下旬召开的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有可能再次审议个税法修正案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分别于2005年10月、2007年12月通过了个人所得税法修改草案,两个新修改的法律草案均在两个月后实施。如果今年6月份个税法草案获得通过,那么最快在下半年实施。综合新华社电、《法制晚报》
专家释疑:
专家学者回应个税改革热点
未来个税将与物价挂钩
据新华社电 为何3000元免征额成为焦点中的焦点?个税改革能否实现以“家庭为单位征收”?面对一个又一个焦点话题,新华社“新华视点”记者采访了业内权威专家和学者。
3000元免征额合适吗?
已为居民支出增长预留空间
记者:“3000元免征额是否还应再提高”的讨论成为网民争议焦点中的焦点,那么免征额定为3000元是否合适?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靳东升:我国个税免征额的设定主要是以基本生活费用支出为基础,综合考虑城镇居民消费性支出增长和物价变化等因素确定,草案提出的3000元额度符合当前居民消费支出增长情况,也为今后几年居民消费支出增长留下空间。
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生活成本,分别适用5000元、4000元、30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
免征额还能再提高吗?
再上调不利缩小贫富差距
记者:社会各界仍有相当一部分声音希望免征额再提高一些。如何看待这种呼声?
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应该说3000元的免征额是在前几次调整幅度基础上的一种相对平稳调整,背后也传递出个税免征额将实行“动态调整”的积极信号。也就是说,今后免征额不是一成不变的,而会随着我国物价汇率变动以及居民基本生活消费支出的变化实行动态化调整。同时,免征额也不宜调得过高,否则个税纳税面过窄,不利于提高公众纳税意识,税收大幅下降也不利于增加财政用于公共服务的支出。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郝如玉:不能忽视上调免征额的负面作用。单纯提高免征额对所有人都会带来减税,但对缩小贫富差距具有反向调节作用。收入越高的群体减税越多,而低收入群体受益相对较少。因此,上调免征额的改革数额宜低不宜高,应该与级距和税率的改革共同进行。应多调级距和税率,少调免征额,这是降低中低收入人群税负和提高高收入者税负的关键举措。
能否以家庭为单位征收?
将建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税制
记者:有些观点认为,个税法修订应充分考虑不同家庭的人口负担情况,那么,个税改革能否实现以“家庭为单位征收”?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怡:社会上关于“以家庭为单位征收”的个税改革讨论,实际上传递出个税改革亟待从分类向综合迈进的改革信号。目前,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的个税都实行综合或者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综合计税是最能体现一个人纳税能力的税制,而我国“十二五”已明确提出要逐步建立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税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