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温室蔬菜大棚,一年种四季菜,淄博张店区农民许建东一家三口的年纯收入有3万元,小日子越过越红火。现在,在全省范围内,纯收入达到许建东一家这种水平的农村居民家庭已经不是少数。
“十一五”期间,我省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质量大幅提升。 2009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 17811 元,比 2005 年增加 7066元,增长 65.8% ,年均增长 13.5%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 6119元,比2005年增加2188元,增长 55.7%,年均增长 11.7%。
也就是说,到去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已超过“十一五”规划中 15000元和5500元的预期目标。
工资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大幅提高,城镇居民生活加快向全面小康迈进。过去的四年中,全省居民工资性收入增长了54.9% ,转移性收入增长了83.7% 。城镇居民的消费正不断由生存型向发展型和享受型转化。以家用汽车为例,2005年,全省城镇居民每百户家庭拥有 4.5辆,到2009年就达到了 16.1辆,4年时间增长了 2.5倍还要多。
多予、少取、放活,一系列促进农民增收政策的累积效应在“十一五”期间集中释放,农民特别是种粮农民真正得到了实惠。从“十一五”第一年起,我省全部取消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和农村“两工”,一年减轻农民负担 64 亿元。同时,粮食直补、农资综补、良种补贴等“输血”政策,阳光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创业培训等“造血”政策,使得保持农民收入不断增长有了长期保证。
到年底还有不到两个月时间,“十一五”期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现两位数增长触手可及。 下一个五年,我省将把“城乡居民收入普遍较快增加”作为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之一。通过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切实切好改革发展成果这一“蛋糕”,全省城乡居民收入将保持普遍较快增加、人民物质文化生活将进一步明显改善,一条高水平共同富裕之路正在铺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