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省发布201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以2010年全省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2074元为基数,确定2011年全省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5%,增长上线(预警线)为23%,增长下线为6.5%,与去年持平。
据悉,自1999年以来,我省已连续13年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按照相关规定,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应围绕基准线安排职工平均工资增长。生产经营较正常、经济效益一般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下线之间安排工资增长。生产经营困难、上年亏损且当年可能出现亏损的企业可按下线安排工资增长,亦可暂不增加工资。企业支付提供正常劳动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针对各类企业的具体办法将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随后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