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展生猪遗传改良行动
一级以上种猪场须上报年度育种数据
根据《山东省生猪遗传改良计划(2013-2020)》要求,我省将通过监管、服务和技术体系建设,提高种猪自给率和生产效率,避免“引种—退化—再引种”的恶性循环。
省畜牧总站畜情科科长周开锋日前对笔者说,目前我省基本形成了“一级场(原种)——二级(父母代场)——商品生产”的繁育体系。但由于种猪企业单纯追求效益等原因,出现“原种猪场只引种不育种,一级场大量生产二元母猪,二级场什么猪都卖”的怪现状。
“计划”要求,2014年年底前,成立山东省种猪遗传评估中心,自2015年开始,每季度公布一次评估结果。同时,加强地方猪种的保护、选育与利用,2015年前,对山东地方猪种资源进行挖掘整理,建立山东省地方猪种信息数据库,进行数字化育种。
我省重新组建了山东省猪育种协作组,作为生猪遗传改良计划的主要技术力量。按照新标准,原种(核心育种)猪场、一级纯繁种猪场育种管理不达标的自动降级。一级以上种猪场实行育种数据年报告制度,省畜牧总站出具年度性育种监督报告,省畜牧兽医局将此作为种猪场生产经营许可证发放和质量监管重要依据。(转载于大众日报2013-9-23第2版)